2018年9月28日,望奎县中医院召开了近期重点工作暨无“红包”医院创建工作动员会,院班子成员、科主任、护士长及至诚公司相关领导近130人参加了会议。会上,传达了9月26日县卫计局党委会议精神,宣读了省卫计委《关于印发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黑卫医规发[2018]29号)和县卫计局党委《关于印发创建无“红包”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望卫计发[2018]34号)等文件精神。
据悉,望奎县中医院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无“红包”医院创建工作,根据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望奎县中医院无“红包”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,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、分管领导任副组长、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望奎县中医院无“红包”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医务科,负责创建无“红包”医院的协调和联络工作,并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,拒收红包。
按照《暂行规定》要求,修订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协议书,同时开展拒收“红包”三级公开承诺活动,医务人员向科室承诺已签订360份,科室向医院承诺已签订46份,医院通过公众号公开向社会承诺。制作《致广大患者朋友的一封信》张贴在医院醒目位置,印制《暂行规定》500份,已发至每名医务人员手中。
【附件】望奎县中医院拒收“红包”承诺书
社会各界及广大患者朋友们: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中医药事业发展给予的关心、理解和支持!
我院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健康服务的,也是党和政府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。全院职工始终本着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伤、甘于奉献、大爱无疆”崇高职业精神,辛勤工作在临床第一线,谱写出一曲曲挽救患者生命、保护患者健康可歌可泣的壮美乐章,成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“守护神”。
为净化行业风气,树立“白衣天使”的良好形象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按照省卫生计生委《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处理暂行规定》,我院郑重面向全社会承诺:
一、传承传统美德,倡导廉洁行医。在医疗活动中(包括在介绍入院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等环节),全院职工不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财物和“红包”。
二、强化服务意识,共守崇高医德。不利用职务之便,在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卫生耗材、化学试剂、总务物资、信息设备等物质采购和基建工作中,收受生产、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、回扣,严禁其他不正当的获利行为。
三、全面认真落实黑龙江卫生计生委关于签订医患不收、不送“红包”双向承诺协议书的规定,并将协议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。对一时无法拒收的“红包”,在24小时内(遇节假日顺延)上交医院纪委监察室,或以患者住院预缴金的形式退还,并及时告知患者。
四、完善监督机制,建立定期约谈提醒制度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0455-6460106,电子邮箱:wkxzyy@163.com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对于有关举报案件,坚决做到一查到底,件件有落实。
五、严肃处理违纪行为。对收受“红包”、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,根据《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处理暂行规定》要求,对相关人员做出严厉处罚。
为此,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患者朋友们,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保护为您治疗疾病的医生、护士岗位职责安全,在您入院治疗期间,首先不要出于感谢之情主动送“红包”,并在入院时签署不送“红包”协议书;其次,如发现某些医务人员通过暗示手段或主动索要、勒卡等方式向您收取“红包”的,请您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反映,我们会在确保您隐私前提下,严肃处理任何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,并为您提供更好的医疗健康服务。
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!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创建风清气正、友好和谐、优质高效医疗卫生健康环境,不懈努力!
望奎县中医院
2018年10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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